在这一十分仆街的早上,咒骂声不断穿插在浑浑浊浊的肉体上,来到了这一天的午间十二点。本该是午餐时间的这一个钟点,我依然死性不改地,在把整杯的白咖啡断断续续灌进嘴巴后,就对着“电器”敲敲打打,左看右看。而和咖啡一块的食物,则一样被搁在一旁,乘凉。忘了什么时候开始养成的习惯。也忘了什么时候开始,每当碰见久违的朋友,就会听见同样的那一句,你又瘦了。好几年没见的朋友劈头就是一句你瘦了。好几个月没见的朋友也一样劈头就来一句你又瘦了。我也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活习惯从正常的三餐到重宵夜的五餐再循环到少吃多餐的三餐,渐渐演变成不时暴饮暴食却更长时间不饮不食的阶段。话说凡事都会有代价啊。不吃早餐伤身啊。谁不知道,但不平衡的时间表只能让人不间断努力去维持那不平衡的时间表只为了确保你不会因为不能维持那不平衡的时间表而给饿死。但,可悲的是,往往在维持了那不平衡的时间表以后,一天好好正常吃三顿餐饮却成了一种奢侈。有时也许饿了,却无法立刻找出食物往嘴巴送。久而久之,就算饿了,肚子也习惯不抗议,每到这时候,就算吃东西时间到了,食物就在眼前了,而你却连吞下去的欲望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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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仿佛再次来到尽头。

一如他说的,不是你不能,是你不要。

嗯。对。是我不要。

然后,当初那些不讨厌的开始感到厌恶。

曾经不抗拒的开始拒绝。

但那以后呢?

下一步该往哪走?

下一步在那里。

人啊,怎么长越大却越学不会忍耐。

再忍多那么一下下都不可以吗?

也许你只是不忍看见这个停滞不前的自己。

你更不愿一直和这个不愿妥协的自己对峙。

一年了。

就这样一年了。

想离开的欲望越发强烈。

开不了口的决心依然静候在一旁。

你总是放任着自己不去碰触那些不想做的事物。

只是生活总会公平地遇上那些想做及不想做的事物。

你又怎能一直都在逃避。

一直一直都在逃避那个不想面对不愿做的事情的自己。

忽然想起漫画XXX Holic里的一个故事。

故事的故事说着某位小姐总是身不由己地干着那些明知不能干的事情。

明知在红灯过马路会给车撞。

明知除却紧急时刻以外不能敲破却故意去敲响的alarm。

明知后果却一直故犯的她。

就好象如今的我。

明知需要前进,却继续停滞不愿进步。

不愿往应该属于美好的哪一面前进的自己。

如今再次疑惑了。

你不懂该如何下定决心的。

只因那股不讨厌的情绪,开始逐渐转变为讨厌。

因为开始讨厌,什么微小的事物都一样开始不能忍受。

你开始不想忍受,这一个靠着口才就能找吃的世界。

再糟糕的内在,只要拥有一副好的口才,就能把之包装地好看并卖给他人。

如此周而复始,越渐空洞的生活。

何时了?

为何我就不能一直当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光蛋?

那我就不会怕失去。

也不怕退步。

更不怕达不到他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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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l appreciat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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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常回来的记录。

我开始觉得,这里,和哪里,其实都一样没分别。

1月20日。

听说新年将近了。

焦虑了十几天的包袱,就在昨天释怀了。

但却没想象中开心的迹象。

打开非死不可。打开MSN。打开部落格。

然后在笔记本写着:we often take long time to understand nothing.

回不去的频率。

我开始大扫除。

把MSN里一个又一个称为Contact的名字删除。

从大约百多人(没记错的话)到最后剩下30多人。

看了再看。

还是太多人的感觉。

没关系。今天就到此为止。

原来我始终太爱自己了。

宁愿让周遭空荡荡的。

也不想让身边充斥过多弃之可惜留着碍眼的人事物。

总会有那么一天,慢慢地,逐渐地,把那些远离的,都统统丢出视线内。

时间真是最万能且让人驯服的神。

如果今天的我遇见两年前的我,我想我会对她说:

傻瓜。你真傻。两年后一切都不一样了。你不会再那么在乎了。谁家改变了什么你都不会再在乎了。何苦呢。

日记还是一样一篇接一篇写。

只是当初和如今的改变。

就算接受不了,也一样得默默承受。

你知道的。不愿改变的,穷极一生也一样不会改变。

趁着记忆还没落寞前,就让这一次,好好地,不要转弯抹角地,记下,曾经的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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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6月到今天,3个年头又7个月份。

可以记下的是日期,没法描述的却是其中的点滴。

在里头,谁又认识了谁。谁又和谁争吵。谁又和谁做了些什么。谁又和谁淡漠了。

等。

说出来的就不是结局而没说出的才是真正的结局。

是吗?

是累了吗?

你就这样站在窗边,望着门外的风景发呆。

面对害怕承担失望的赌局,你选择举起白旗。

然后把窗关上。继续对着墙壁发呆。

What I feel was come and gone before.

No need to talk it out.

We know what it's all about.

会不会有那么一天,再一次地。

曾经在意过人,会突然间跳出来说:“喂,你是不是忘记我了。怎么那么久没联络了。”

不敢奢望。所以继续保持沉默。

主动非我个性。

除非我选择堵上一把。

很难说。

是在意过的。曾经深深地在乎着。

只是,继续这样下去,我怕我会越走越远。

直到那一天,再也找不到一个回去的路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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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还是会想起有些当初。

当姐总是唠叨着,又在那里没完没了了。

我还是一样。

因为我知道有些事不抓紧就会随风飘走。

只是没想到那一天会那么地接近。

因为靠近所以远离了。

欲哭无泪。

然后慢慢地,再慢慢地,习惯。

习惯没有你的习惯。

不只是你,还有一个又一个的你。

长那么大了,你明白什么是友情吗?

友情就是哪一个,无论曾经多要好的都好,始终都会有远离的那一天。

不管什么情形下都好。

改变不了的,还是不变的结局。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都是骗人的。

除非你是我,才能与我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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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发现,肉眼看得见的,可以轻易就丢掉。

肉眼看不见的,却怎么甩也甩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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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那一天,无意割伤了右手拇指。血流不停的那一刻,我几乎是瞪着它发呆。不痛不痒地,仿佛受伤的不是自己的手指。直到身旁的人递上胶布。我才转 过神来好好包扎。就这样,一天两天过去了。为了海关的autogate,才把胶布给拆下。看见的伤口,也直接刺激了大脑神经。被启动的痛觉。不是没到。只 是迟到。才发现,包扎起来的手指,看不见的伤疤,就不会觉得痛。

后来,隔了好几天。一个不留心,又伤了左手的拇指。赶时间的那时候,只能在阵痛之间完成手头上的工作。不一样的是,没时间包扎的举动,在手指头某一处留下红红的伤痕提醒着自己的大意。

来到今天,再次割伤的手掌。粘着胶布的手掌。开始对自己开玩笑。如果距离再往下几公分就好了。那就可以假装自己割脉。

11日.1月.11年.
望着自己的双手。右手拇指的伤痕已经愈合了。只留下淡淡的不留心也看不见的痕迹。左手拇指的红点还在。它也只是存在着。剩下的,也只有右手巴掌下的胶布。皮肉伤复原地真快。不过那么好几天的时间。也许不到一个月内就不会再记得这样的伤痕存在过。

不就是小小的伤痕吗?

没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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