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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那一天,无意割伤了右手拇指。血流不停的那一刻,我几乎是瞪着它发呆。不痛不痒地,仿佛受伤的不是自己的手指。直到身旁的人递上胶布。我才转
过神来好好包扎。就这样,一天两天过去了。为了海关的autogate,才把胶布给拆下。看见的伤口,也直接刺激了大脑神经。被启动的痛觉。不是没到。只
是迟到。才发现,包扎起来的手指,看不见的伤疤,就不会觉得痛。
后来,隔了好几天。一个不留心,又伤了左手的拇指。赶时间的那时候,只能在阵痛之间完成手头上的工作。不一样的是,没时间包扎的举动,在手指头某一处留下红红的伤痕提醒着自己的大意。
来到今天,再次割伤的手掌。粘着胶布的手掌。开始对自己开玩笑。如果距离再往下几公分就好了。那就可以假装自己割脉。
11日.1月.11年.
望着自己的双手。右手拇指的伤痕已经愈合了。只留下淡淡的不留心也看不见的痕迹。左手拇指的红点还在。它也只是存在着。剩下的,也只有右手巴掌下的胶布。皮肉伤复原地真快。不过那么好几天的时间。也许不到一个月内就不会再记得这样的伤痕存在过。
不就是小小的伤痕吗?
没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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